作 者:张宏杰

编 辑:叶开甫

来 源:正和岛

三十而立,学做圣人

曾国藩留给后人的印象是性格厚重,富于耐性。按星座学来说,这是“土象星座”比如金牛座的特点:具有持之以恒的精神,适合从事需要顽强毅力和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工作。

但是曾国藩的生日显示,他居然是射手座。射手座的性格特点是什么呢?据说是“像风一样自由”,性格外向,坐不住。曾国藩在青年时代恰恰如此,他是一个非常爱交朋友、非常爱串门、非常爱聊天、非常爱开玩笑的人。

那时候的曾国藩还有一个爱好,就是爱看杀人。曾国藩住在城南菜市口附近,清代的时候那里是刑场。所以曾国藩隔三差五,就和朋友们一起去看杀人。

其实刚刚到北京的曾国藩不光是见识狭窄、观念鄙俗,性格上还有很多缺点。

曾国藩性格中的第一个毛病,就是静不下来,生活不规律。

第二个毛病是为人傲慢,修养不好。他是同学中唯一的进士,又点了翰林,因此难免觉得自己很了不起。到北京的头几年经常跟人发生冲突,有一次他跟一个同乡——刑部主事郑小珊,因为某事意见不一致吵起来了,隔着桌子就要动手,大家给拉开后,还彼此指着对方的鼻子破口大骂。

第三个毛病是“虚伪”。当然这种“虚伪”不是指他多么大奸大恶,而是指他跟普通人一样,在社交场合容易顺情说好话,而且喜欢夸夸其谈,不懂装懂。

除了以上三点,曾国藩认为自己还有一大缺点,必须改过,那就是“好色”,爱看美女。比如有一次他在朋友家看到主妇,“注视数次,大无礼”。

今天看来,这似乎有点儿可笑。血气方刚的他,见到美女自然会多看几眼。这不过是正常的本能反应,然而在那个年代,曾国藩却认为这是一个严重问题。

人人都有自我完善的欲望,特别是青年时期,是一个人最追求完美的时候。三十岁这一年,在曾国藩的生命史上是非常重要的一年,这一年他决定要脱胎换骨,重新做人,立下了学做“圣人”之志。

所谓圣人,就是通过自己的勤学苦修体悟了天理,掌握了天下万物运行的规律。这样,他一举一动,无不合宜,就可以经邦治国,造福于民。而自己立功立德立言,万世不朽。

这是一个何其宏伟的人设!

曾国藩在三十岁这年把自己的人生目标定位为“圣人”。“不为圣贤,便为禽兽”,也就是说,我只有一个选择,或者做一个浑浑噩噩的人,或者做一个圣人,没有中间道路可选。

道光二十二年(1842),曾国藩在写给弟弟的信中说,他已经立定了终身之志。他说:

君子之立志也,有民胞物与之量,有内圣外王之业,而后不忝于父母之生,不愧为天地之完人。

这就是他为自己立定的“终身大规模”。他认为,这一目标实现了,其他目标就自然而然能达到。

脱胎换骨的开始:写日记

志向非常高远,但是怎么做到呢?曾国藩学做圣人的方法很简单,就是“写日记”。

曾国藩向大儒唐鉴请教如何自我管理。唐鉴告诉他,最关键的是每天都写日记。这是入圣之基。曾国藩一开始并不明白。因为他以前写过日记,并没发现记日记有什么重要。

我们翻开曾国藩的早期日记,和我们大部分人的日记一样,记得并不得法,存在很多问题:

第一个是不连贯,不能一直坚持。现存的曾国藩最早的日记,连续记了将近一年。从道光十九年(1839)初记到当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就中断了。曾国藩说,这是因为他把日记簿“误置箱内,不能逐日取出,随意记载”,这个借口显然很牵强。

第二个问题是把日记记成流水账,经常一整天的事就记成一句。比如道光十九年(1839)四月二十七日日记就六个字:“沈明府请吃饭。”五月初九日日记五个字:“住上选叔家。”敷衍了事。

第三个问题是在日记中对自己提出的要求,并不能做到。

唐鉴告诉他,日记不是这个写法。写日记最重要的目的是反省自己。唐鉴每天晚上都要记几条自省录,来督责、规范自己。即使在路上,或者有什么紧急事务,也不打破这个规律。

首先,要把写日记当成生活中的一件大事,日记要用恭楷来写,因为这样反映一种诚敬的心态。

其次,日记的作用是“研几”,几就是细节,就是抓住生活中的细节,通过每一个细节来改变自己,而不是在细节上轻轻滑过去。

于是,曾国藩从道光二十二年(1842)十月一日开始恭楷写日记。把一天做了什么事、说了什么话,都要细细地过一遍,然后反省哪件事做得不对,哪句话说得不对,“痛自警醒”,记载下来,深刻反省。

他在日记中把自己跟郑小珊打架这件事记述了一遍,然后进行分析,这件事虽然是两个人都有毛病,但是圣人教导说,改过要从自己做起,而且改过要从速,意识到了马上就改。所以他撂下笔,马上就去向郑小珊赔罪。郑小珊也很感动,本来是俩人都有错,结果曾国藩主动道歉,于是两个人把酒言欢,尽释前嫌。

对于自己爱犯的“言不由衷”“虚伪”“浮夸”,他在日记中也是高度警惕。他反省道:“予此病甚深。孔子之所谓巧令,孟子之所谓餂,其我之谓乎?……试思此求悦于人之念,君子乎?女子小人乎?”也就是说,动不动就随口夸人,这正是孔子说的“巧令”,是小人行径。曾国藩反思,评论人夸奖人要慎重,这样人家才会拿自己的话当回事。

至于戒色,他也动用了大量心理能量。一旦自己动了色心,多看了哪个美妇人一眼,他回家就立刻记下来,痛切自责一番。

事必有所激有所逼,才能有所成

圣人标准实在是太超绝了。它要求人每一分钟都展开对自然本性的搏杀,那真是针针见血,刀刀剜心,因此能够坚持下来非常艰难,但是曾国藩却坚持下来了。为什么呢?

曾国藩道光二十二年(1842)十月一日以后的日记,跟今人写微博很像。我们知道,一则微博是一百四十个字,曾国藩的日记也不长,一天大概也是一二百字,关键是每隔一段时间,去让朋友们都看一遍,并且要求每个人做点评,就像今天在微博下面的跟帖。

为什么把日记给朋友看呢?因为外力远远大于内力。事必有所激有所逼,才能有所成。每个人的意志力都是有极限的,自己监督自己都是有盲点的,不容易做到彻底,但是人都有自尊心,因此通过自己的朋友、老师监督自己往往是最有效的。

曾国藩把这个习惯坚持了一生。后来离开北京,在外带兵,他就把自己的日记定期抄写,送回老家,给兄弟子侄们看。一是为他们做一个榜样,再一个是让他们监督自己。就这样,通过记日记这种方式,曾国藩的气质、习惯一天天地发生着变化。

在学做圣人的道路上,曾国藩取得的第一项成功是戒烟。

曾国藩的烟龄很长。湘中烟草的味道很辛辣,劲头十足。读书之时,他曾经是成天烟筒不离手的。三十岁以前,他也曾试着戒过两次烟,不过都没有成功。

在立志自新后,曾国藩发誓戒烟:“客去后,念每日昏锢,由于多吃烟,因立毁烟袋,誓永不再吃烟。如再食烟,明神殛之!”

戒除多年的烟瘾,对任何人都是一件痛苦的事,戒烟第二天,曾国藩就开始彷徨无主,寝食不安。说自己如同“失乳彷徨”。把戒烟比喻为婴儿断乳,可谓相当准确。

但是就像曾国藩一生中的其他事一样,一旦下定决心,他就没有退让过一步。不论多么痛苦煎熬,他就是不再碰烟具。到快一个月头上,他在日记中记道:“吾自戒吃烟,将一月矣,今差定矣!”

对于自己戒烟成功,曾国藩终生引以为豪,并且以此为例,教育子弟。多年之后,他还对弟弟提到此事,作为“无事不可变”的例证。

(注:本文摘编自《曾国藩传》,正和岛作为民主与建设出版社合作方,经授权发布)

人而无恒,终身一无所成

戒烟成功,极大增强了曾国藩“学做圣人”的信心。他自以为通过记日课,便可以迅速改掉所有缺点,成为焕然一新的圣贤之徒。但过了数月之后,他发现,要改掉其他缺点,远不如戒烟那么容易。

性格深处的缺陷,并不像戒除一项单纯的嗜好。吸烟有形有迹,戒烟只需要做到一条:手不碰烟具即可。而更多的性格弱点是深植于人的本性之中的,多年形成,与人的其他部分血肉交融成一个整体,通过一时半会儿的“猛火煮”不会彻底改掉,只有用一生的时间去“慢火温”,才有可能慢慢化解。

因此,在修身起始阶段,重要的是猛。在进行阶段,更重要的是韧。在自我完善的过程中,一个人肯定会经受无数次的反复、失败、挫折甚至倒退。关键是不能放弃。

曾国藩一生最推崇的品质就是“有恒”。他在写给几位弟弟的信中说:

凡人作一事,便须全副精神注在此一事,首尾不懈。不可见异思迁,做这样想那样,坐这山望那山。人而无恒,终身一无所成。

我看曾国藩的日记,可以很清楚地看到,他这一生,就是不断自我磨砺的一生,一天也没停止修炼的脚步。从青年到老年,曾国藩都生活在不停地自省中,每天都在日记中不断反省自己的缺点,纠正自己的行为。

六十二岁时,已经功成名就的他,在日记中的自责自省,和他三十岁立志做圣人的时候,仍然一模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