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战争“逆法则”其实不“逆”,只是战争规律在辩证思维、逆向思维作用下的特殊呈现。
战争法则是对战争客观规律的提炼总结,比如强胜弱、多胜寡、大胜小、快胜慢等法则,对指导战争和准备战争具有重要意义。但战争的复杂性决定着战争法则具有相对性,其“正法则”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失灵,反而其“逆法则”一定条件下则会逆袭上位。因此在研究战争、筹划战争时要认识到这个“盲区”,既要防敌剑走偏锋,也要善于出奇制敌。
小亦可吃大。战争经验告诉我们,“大吃小、强吃弱”是战争基本法则,以往人们按此法则,努力制造装甲更坚、火力更猛、吨位更大的武器装备。然而“小”未必就是弱,“大”未必就一定赢。从自然界中看,一些生物并不依靠体型或力量制胜,而是靠灵巧、速度、隐蔽等方式制胜,甚至能够猎杀数倍于己的对手;从军事上看,一些“小个子”武器制胜“大块头”武器也不罕见。这是因为“小”的物体往往更加灵活隐蔽。2017年11月,在日内瓦举办的联合国特定常规武器公约会议上,展示了一款“微型杀手机器人”,就很好体现了这一特点:它体型微小,可置于手掌心;它有摄像机和传感器,里面装有3克浓缩炸药,可以进行人脸识别,只要输入目标图像信息,就能实现精准打击;它的处理器比人类反应快100倍,能应对人类当前几乎所有防御手段。面对这类“小”武器,人类目前的兵器是难以招架的,更遑论小到微米、纳米级的武器了。
低亦可制高。在自然界的法则中,通常高智能生物压制低智能生物,所以常说人是万物之灵;战争经验也告诉我们,新质武器碾压旧型武器,所以武器装备信息化、智能化是基本走向。然而“低”未必就毫无力量,“高”未必就无懈可击,在特定条件下“高”的优势会失效,传统的手段反而也能迸发更大杀伤力。战争走向信息化、智能化,只是为了让更高智能的武器压制对手较低智能的武器,但就作用于人体而言,制导弹药和刀枪剑戟的效果是一样的。所以,一方面,在智能化武器的“盲区”,传统武器还大有机会,比如近战中某些冷兵器依然有着特殊用途;另一方面,在城市巷战等作战环境中,在“你打你的,我打我的”对抗模式中,新质武器的优势会被大大抵消,传统武器仍有用武之地。
量亦可胜质。战争经验告诉我们,“精吃粗、质胜量”是基本法则,要战胜对手,不应靠数量上的累加,更应靠领先对手一代、超越对手一个数量级的“精兵利器”来制敌,正所谓“兵不在多而在精”。然而在近期人类对新冠病毒的战“疫”行动中,不少国家现代化的医疗体系却因病人太多应接不暇、不堪重负。量的积累可导致质的变化,这一道理并不难理解,然而我们常常在潜意识里认为这种“笨”方法不可行、不值得重视。这种认识是片面的,“水滴石穿”的阈值未必如人们想象的那么高,只要突破口选对了,或者某个制约因素解决了,“以量制胜”甚至是更易达成的方式。比如,无人机蜂群作战就是好的例证,这种廉价武器的自杀式饱和攻击模式,其效费比甚至优于五代机。
近亦可制远。孙子兵法讲:善战者,致人而不致于人。对此我们常理解为“我能打到你,但不让你打到我”。因此人们往往更倾向于实施域外攻击、非接触作战,这样虽然成本高,但安全性更好,似乎整体上也更优。然而从作用机理上分析,近距离作战的效益其实比远距离更好,因为这可省略中间环节的无谓消耗。但由于两个因素的存在导致“近战”模式往往不受欢迎:一是在敌对状态下实现近距离攻击有难度;二是近距离攻击时,自身也处在对方的打击之中,往往杀敌一千自损八百,成本太高而抵消了收益。但是,解决这个问题并非只有靠拉远距离一种方法,如果能把以上两个制约因素解决好,“抵近作战”不失为更好的对策,甚至是“以弱胜强”局面中的优先选项。比如,抗战时期我军采用的敌后作战、抗美援朝战争中我志愿军利用混战来消解美军空中力量优势等,都是以近制胜的成功战例,都从抵近作战中取得了很大收益。